第二天早,男孩是被一只雕鸮用翅膀拍醒的。
然后雕鸮就被男孩睁开眼睛后,空洞、死寂的目光给吓到了。
原本它还打算索要一点报酬的,毕竟,把这么一个又厚又重的包裹带过来,它真的好辛苦的。
至少也要给点坚果、饼干什么的,意思一下吧。
它这么一只巨大的雕鸮,在霍格沃兹猫头鹰棚舍里,也是一方霸主呀。
但现在,雕鸮直接扔下包裹拍拍翅膀就飞跑了。
要知道巫师界那么多奇怪的黑魔法,眼前这个小巫师如此不对劲,保不准就被哪个黑巫师给夺舍了。
我小小一只雕鸮,还是保命要紧,别贪那点小饼干了。
……
大概是因为昨晚在那个空间里发泄够了,重新照到阳光后,他看起来很平静。
整理一会儿记忆后,他明白这幅身躯的主人,那个男孩,为什么会这样选择了。
原主,洛克·陈,确实有个非常糟糕的人生开头。
简而言之,就是被油腻老男人猥琐过,被人逼迫着活活烧死过他人。
对一个11岁的孩子来说,确实太残了。
如果自己的人生是即将进入badend,想要快点结束掉。
那男孩就是最惨开局,想要删号重来。
但问题是,男孩重新建号也就罢了,原来的号却没有删,反而强行转给了他。
男孩难道看不出来吗?
自己已经戒了,戒了“人生”这个糟糕的游戏。
还是说,这是孩子式的心软,孩子式的赠礼?
……
坐在床,呆愣了好一会儿之后,他的视线,渐渐漂移到枕头边的魔杖。
神秘的力量引诱着他,让他忍不住把魔杖拿在手里。
果然,又是一股暖流涌入身体里,让他全身都松软了很多。
他把魔杖放在左手手心里,右手手指轻轻抚摸着她,突然间,就找到了人生的目标。
是呀,每一根柏木魔杖的搭档,都会为正义而战,英勇牺牲!
但牺牲!这是个高贵的词汇呀!
我,洛克·陈,觉得这个词和自己很配!
“我的白公主,以火之骑士之名,请求您答应我。今后,我们要一起成为,魔法界最美的烟火!!”
洛克·陈半跪在地,双手捧起手中的魔杖,高高举起,让她照耀在朝阳的光辉中。
而她,似乎也感受到了洛克的心意,欢快地在他手中颤动着。
“哦……我之前喊过你下来吃早饭,但你一直没下来,我就想着直接给你送过来。我刚才什么都没看到,没听到,你……继续吧。”
正好推开门的老汤姆,把早餐轻轻放在床边的桌子,然后立刻就转身离开了。
走出门之前,他还特意替洛克把门关好,似乎要阻挡里面什么东西出去一样。
洛克对此完全不在意,终究不过是贪生怕死的凡人罢了。
他把白公主拿在手里,回忆施法手势后一甩,竟然不念咒就用出了荧光闪烁!
一人一魔杖,似乎已经是磨合了很多年之后一样,真正的心意相通了!
接下来两天,是把自己关屋子里的无聊自学时间。
魔咒除了“荧光闪烁”和“火焰熊熊”外,其它的洛克都不敢随意尝试。
因为教材说了,胡乱尝试魔咒,出错了后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。
他这两天多是背书。
尤其《千种神奇药草及蕈类》、《魔法药剂与药水》、《怪兽及其产地》这三本,属于死记硬背但又不难背的类型。
相反《魔法史》就有点让人头疼。
众所周知,外国人的完整名字经常是很长一串字母,而记载在《魔法史》的名字,自然都是全名……这实在有点为难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