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雪皑皑,天真的很冷。
莫剑白走过荒谷,狠下心来和紫葫山决裂。
此番出山,他还不知道会在朝野之间惹出多少祸事,看在师父的恩情,算了,就不牵连紫葫山了!
此番前去,见到那个所谓的弟弟薛怀义,他会一剑穿了他。
按照史料记载,薛怀义最后成了武则天的男宠,祸国殃民。
莫剑白不是要做什么替天行道的事情,反正兄弟先后毛相当,他就想替代薛怀义,去伺候武则天。
看官阁下可别想歪了,他没有薛怀义那么贱,床的事情,想都别想,他只想好好辅佐武则天,做一个造福于民的女皇帝。
当然了,在成为武则天男宠之前,会和太平公主有一场艳遇,这个,倒是可以考虑考虑。
反正,他再也不会回到紫葫山,继续清心寡欲的日子。说起来,紫葫山里的三百死士,的确真的豪杰!
穿过三十里荒谷,走过十五里密林,就来到了紫葫山外。
十五里之外,是卫城镇。
但是这十五里之内,还是荒无人烟。
这里,是一片黑松林。
莫剑白头戴斗笠,身披蓑衣,肩背长剑,原本踏雪无痕的他,一双绒靴却把地的积雪踩得汩汩作响,沉重的脚步踩碎了一地泥泞的心事。
那是他在担心剑九。
虽然他和剑九并没有什么交集。
三天前,从现实社会穿越道了唐朝,就在麒麟洞里昏迷了三天。
醒来之后,和剑九的对话也没超过二十句。
但是对于剑九来说,他就是主子。
剑九陪着他流浪,伺候他十年。
对了,唐朝的那个薛怀仁去哪了?莫不是自己穿越之后寄生在了他的躯壳,掠夺了他的灵魂。
有空,去看看唐朝那个卖草药的薛老爹,看看他该为成了剑神,武震乾坤的大儿子骄傲,还是为成了皇室男宠,卖身求荣的二儿子自豪。
……
小半日后,莫剑白就走出五十里,中途还因为吓唬三大长老耽搁了几分钟。
但是到京城的八百里,是从紫葫山下开始算起的,日夜兼程,三日之内也能赶到。
再是剑神,他莫剑白也是个人,需要吃饭睡觉。
转眼近黄昏,雪,越下越大。
莫剑白在一米宽的山路徘徊着,不知道该往那个方向赶往长安。
“鬼天气,得想办法弄一匹马!”
莫剑白忍不住骂了一句。
“嘀嗒……”
“嘀嗒……”
真是想什么来什么。
能在五寸厚积雪的雪地踏出这么响亮的蹄声,这马的功夫也非比寻常。
“哈哈,老天有眼,居然有人送马来了!”
莫剑白大喜,纵身一跃,就腾了五米高的树冠,等着马匹跑近。
唐朝的江湖实在好玩,骑马,可能比在现实社会骑摩托好玩。
至于宝马奔驰那些豪车,等成了武则天男宠之后再去想。
茂密的黑松林,树冠交织在一起遮天蔽日,要不是满地积雪,大白天也显得很灰暗。
“嘀嗒……嘀嗒……”
马蹄声越来越近,还伴随着隐约的喊杀声。
莫剑白顺手从松针抓过一团雪,在手心里轻轻揉成一团。
近了……
莫剑白系牢头的斗笠和背的剑鞘,双脚勾住树丫,顺着树干倒立身子,放眼望去。
前面五尺宽的山路,奔驰而来两匹赤红的骏马,在雪地里特别醒目,一看就是汗血宝马。
一匹马空着,另外一匹马驮着一团皮裘。
不对,应该是一个裹着厚厚皮裘的人。
而在两匹宝马后面不足百米距离,八个人骑着各色马儿在拼命的追赶,手里刀剑狂舞,嘴里叽喳乱叫。
就在莫剑白藏身的松树下面,那八个凶汉追了宝马,将那个过这皮裘的人团团围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