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都司马场,太阳已经逐渐升起。
早晨的太阳光金晃晃暖洋洋的,照在人身很舒服。
但马场中没人顾得晨光暖不暖,此时他们已经大汗淋漓,气喘吁吁。
随着一圈又一圈的跑,原本整齐的五十人队伍已经凌乱不堪。
许多人都落下了速度,东一个西一个。
累!
好累!
刚开始一圈还好,可随着圈数的增多,大部分人都已经开始虚脱。
到了第十圈,已经开始有人不行了,改跑为走。
十二圈后,体力稍弱一点的十多人跟不大部队,被落下。
十五圈后,大半跟不了,已经有人躺在地动不了。
二十圈后,唯有寥寥十多个人在咬牙坚持着跑。
二十五圈,剩下最后的四五人。
三十圈后,就剩下一道身影了。
而这道身影便是朱桢。
所有人或躺或坐或站的看着朱桢那依旧稳健的步伐,齐齐无声的竖起大拇指。
洪昌牛逼!
连场外一直监督的朱棣都收起了戏谑笑容,变得郑重许多。
三十圈…他可能都坚持不了。
同时,站在远处哨塔的徐达早就傻眼了。
在徐达印象中,朱桢早已经是那种被酒色掏空身体的家伙,能坚持跑个两圈都算好的。
可朱桢硬生生在他眼皮下跑了三十圈,步伐依旧稳健,且还在缓慢加速…
徐达扶额,感觉自己今天是不是起床的姿势不对,出现了幻觉。
这小子体力这么好的么?这么坚挺居然!
而就在徐达还未回神之时,
马场唯一还跑着的朱桢感受到身后再没人跟他步伐了,
便微微一笑,陡然加大了步子,同时也在加速。
徐达:“……”
朱棣:“……”
所有人:“……”
大家齐齐长得嘴巴,如同下巴脱臼了似的。
这家伙还没全力爆发,居然发现身后没人跟随后,又开始加速?
啊这…这不不科学。
朱棣咽了咽口水,看着越来越快的朱桢喃喃自语:
“难道娶妻纳妾可以增加体力耐力精力?”
“这好像与书说的不一样啊…
不是说酒色会掏空人的身体吗?”
“为何老六却正好相反,越娶越精神,越纳越凶猛?”
朱棣甩了甩脑袋,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1甩出去,开始眼神灼灼的盯着朱桢:
“好小子,所有人都错看你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