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狼给我的人生,带来了许多改变。
更给我平添了许多的习惯。
人性复杂,佛魔难断。
准确来说,是小狼的出现,让我坠入到了“魔性”的一面。
若我的骨子里,没有这样的基因,纵有千万个“小狼”,也不会让我变成这番模样。
生活只是给了我不同的面具,并没有“腐蚀掉”我真实的面目。
我,一直是“我”。
就算披上一万张羊皮,我也还是一匹“野狼”。
因为妈妈讨厌烟味,所以童年的我,曾信誓旦旦地承诺过,将与烟草“势不两立”。
且不论因为我的选择,而不得不接触的那些朋友们,个个烟不离手。
就是我那个七岁起便开始抽旱烟的奶奶,对我的影响亦是颇深。
她说,是为了在田地里熏蚊子,在她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太奶的授意下,被动学会的抽烟。
还有我那两个深受军旅熏陶的叔叔们,更是两杆标准的“老烟枪”。
即便如此,因着妈妈的喜好,我仍是对香烟,深恶痛绝,敬而远之。
却只因为小狼的一句,“烟草的味道很香,抽烟的人很帅!我爸就抽烟!”
我便果断地叼起了烟嘴。
初学之时,因为要全神贯注地将那些烟雾,一口一口地吸到肺里。整整十分钟的心无旁骛,一支烟毕,真的会使人忘记全部烦恼。
那种大脑放空后的轻松惬意,很快便使我成瘾。
讽刺的是,我是为了使自己放空而吸烟。最后竟变成了,习惯在“烟雾缭绕”里思念。
我的烟量,亦是从半个月一盒,逐渐演变到了一天两包。
短时间内大量烟雾的刺激,我很快便得了严重的支气管炎。
经常昼夜不分地咳嗽。
发病最急时,除了高烧以外,我甚至咳到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。
小狼曾经很认真地对我规劝道:“你以后还是别抽烟了!每次看见你咳嗽,我都特别后悔,要和你说那样的话!”
她的“后悔”,应该是真的。
我已无法戒掉,也是真的。
不是不能,而是不愿。
烟龄二十年,我有三次与人打赌,都做到了整整一年不碰。
一年前从容的放下,一年后从容的拿起。
我需要它给我带来思考,带来镇静,带来清醒。
我需要它来见证,我曾经的年轻。
我学烟时抽的,是四块五的软白沙。
抽了半辈子,最合口的,还是白沙。
可惜,伴我成长的那一款,在前些年也已绝版。
会有社会性死亡的,不止是人生。还有许多被淘汰的商品。
如果全世界最后记得它的人,业已离世。谁还能做为,它存在过的证明?